根据贵州省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会考〔2021〕1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定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我州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根据属地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考试报名前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登记已完成的会计继续教育信息,以免影响报考资质审核。
二、报名事项及考务日程
(一)报名时间:全州报名及缴费时间统一为3月18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
(四)填报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信守信的原则,填报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的人员,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涉及违法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020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21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20年报考时填报的或已做报名信息修正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21年的考试合格与2020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9月1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六)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资格条件采用后审形式,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2020与2021两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和2021年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报考人员按照后审要求于指定时间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提示,自愿订购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6日举行,共3个批次,全国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我省考试时间在此范围内,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4日-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共三批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六、证书领取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可领取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资格审核和领取证书相关事宜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http://kzp.mof.gov.cn)另行公告。
七、报名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财政局——州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3225768)
兴 义 市——兴义市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3228435)
兴 仁 市——兴仁市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6214508)
安 龙 县——安龙县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5211014)
贞 丰 县——贞丰县财政局行财股(联系电话6612391)
册 亨 县——册亨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211391)
望 谟 县——望谟县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2258007)
普 安 县——普安县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7236043)
晴 隆 县——晴隆县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761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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