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区别: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
1.应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变动成本法以成本性态分析为基础,将全部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大部分,其中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为变动成本;属于混合成本性质的制造费用按与业务量变动的关系分解为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两部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样也要分解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
完全成本法则要求把全部成本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成本和销售与管理费用两类。
2.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全部由变动生产成本所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计算公式为:
产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
在完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包括全部生产成本。
计算公式为:产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用
3.期间费用的构成内容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期间费用由固定制造费用;固定销售费用、变动销售费用(即全部销售费用);固定管理费用、变动管理费用(即全部管理费用)所构成。即:
期间费用=固定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在完全成本法下,期间费用则仅包含销售与管理费用。即: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4.销售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同
从理论上来说,无论是变动成本法还是完全成本法,销售成本都可以按下列公式计算求得,即:
本期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①
在变动成本法下,由于在相关范围内,单位变动成本不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因而①式可以改写成:
本期销售成本=单位变动成本×(期初存货量+本期生产量﹣期末存货量)=单位变动成本×销售量
而在完全成本法下,由于单位产品成本中,既包括单位变动成本,也包括单位固定成本。在相关范围内,单位固定成本与业务量成反向变动,因而本期销售成本既与销售量有关又与生产量有关。所以,在完全成本法下,当前、后各期的生产量不相同时,其单位固定成本就会改变,所以,本期销售成本应按照①式计算。
显然两种方法下,由于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方法不同,导致计入本期销售成本中的固定制造费用的水平就不同,从而造成本期销售成本的金额产生差异。
5.期末存货成本的计算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由于本期发生的固定制造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当期损益时全部扣除,因而期末存货中不包括固定制造费用。即期末存货成本应按下式计算:
期末存货成本=单位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量=单位变动成本×期末存货量
在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存货成本=单位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量
但是由于在完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中包括固定制造费用,所以当本期存在期末存货时,本期发生的固定制造费用要在期末存货和本期销售存货之间分配。因此在完全成本法下,有一部分固定制造费用随着期末存货成本递延到下期,因而两种方法下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的公式看似相同,但其内涵是不同的,计算出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6.确定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
两种成本计算法的区别不仅仅局限于成本方面,它们还会影响到息税前利润的计量程序和计算结果。在变动成本法下,只能按边际贡献式利润确定程序计量息税前利润;而在完全成本法下则必须按传统式利润确定程序计量息税前利润。两种方法下计算息税前利润的公式如下:
在变动成本法下:边际贡献=营业收入-变动成本,息税前利润=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在完全成本法下: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息税前利润=营业毛利-期间费用
两种成本法下息税前利润差额的变动规律:
(1)如果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存货吸收的固定制造费用等于期初存货释放的固定制造费用,那么,按两种成本法确定的息税前利润必然相等。即:息税前利润的差额等于零;
(2)如果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存货吸收的固定制造费用大于期初存货释放的固定制造费用,那么,按完全成本法确定的息税前利润一定大于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息税前利润。即:息税前利润差额必然大于零;
(3)如果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存货吸收的固定制造费用小于期初存货释放的固定制造费用,那么,按完全成本法确定的息税前利润一定小于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息税前利润。即:息税前利润差额必然小于零。
两种成本法下息税前利润差额的简算法公式:
某期息税前利润的差额=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存货吸收的固定制造费用-完全成本法下期初存货释放的固定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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