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21CPA《经济法》高频考试知识点_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6 16:23:39

【内容导航】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知识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自始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

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解释】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使之有效,这不是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