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会计核算应当集中反映某一特定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对等的概念。一般而言,凡是法律主体必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企业集团、企业、企业的分厂、企业的车间或事业部,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但不一定是法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