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2〕10号),现将有关征求意见稿转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研提修改建议,并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修改建议发到诚信办邮箱:gzicpag@126.com。
联系人:周婉华
联系电话:38922350-357
附件1: 1.《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2.《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