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2年注会年检通知”,该通知内容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2 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1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21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2、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重点检查:(1)2021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1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4)在2021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5)受到投诉举报的事务所中的执业人员;(6)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务所中的执业人员。
二、年检时间
2022年4月24日至5月27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停止执行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专职执业;
(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其他规定的年检内容。
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材料包括会费缴纳、继续教育、社保,以及反映注册会计师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相关材料。
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暂缓年检、不通过年检的决定。
四、年检方式
网上年检。
五、年检材料
1、在职状态的注册会计师在系统内需提交事务所为其办理社保的证明或其他专职执业证明材料。
2、退休状态的注册会计师需要提交退休证和其他专职执业证明材料。
六、年检程序
(一)在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1、以注册会计师个人身份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请年检,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请年检→确认提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附件1);
2、事务所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对注师已提请、注师待提请等事项进行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事务所信息→对注师已提请年检提请注协审核/对注师待提请人员进行代提交年检审核→证明材料上传(支持上传的材料类型为pdf、jpg、png、xsl,大小限制为10MB)→确认提请注协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会计师事务所操作说明》(附件2)。
3、事务所完成系统提请注协审核后,告知协会会员部进行年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事务所需确认所内注师已全部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并缴纳2021年会费后,方可通过年检确认。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1、以注册会计师个人身份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请年检,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信息→确认提请年检。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附件1)。
2、完成系统年检提请工作后,告知协会会员部进行年检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确保2021年继续教育已完成、并完善2021年会费缴纳后,方可通过年检。
七、年检信息查询
注册会计师登录系统后,在年检模块下选择【年检信息查询】功能可查看个人历年年检信息。年检通过后注师年检信息查询中的审核状态会变更为“年检通过”。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当年的年检信息。点击【二维码】可以查看个人年检二维码,通过扫码可查看年检信息。点击【下载】可将二维码下载到本地(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二维码由注册会计师自行打印张贴于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页供客户查询使用。
八、其他事项
(一)事务所提请注协年检审核时,确保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信息和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信息一致。协会将在材料审核阶段核查上述信息的完善情况,未完善的暂缓办理年检。
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 (http://acc.mof.gov.cn/)对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师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补录、修改,核对注师人数是否与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系统一致。
2、进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cicpa.org.cn/),修改完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核对合伙人/股东股份份额;完善从业人员信息,清理已离职人员、清理已转执业人员、录入新进员工,各项信息应当准确完整,从业人员工作性质包含: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助理人员、行政工作人员。(注:从业人员包括2021年12月31日在事务所工作的除执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
(二)事务所如有未专职执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已死亡、自愿退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或其他特殊情况注册会计师,填写《2022年任职资格检查申请转非、注销注册会计师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附上注册会计师本人手写的注销申请、死亡证明或受处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转为非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交《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4)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以上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
(三)由于本年度实行网上年检,除存在有注销、转非的注师需单独提供纸质材料外,本通知第五条要求提供的年检材料只需上传至年检系统。由事务所统一参保的证明可上传“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参保人员明细”,如图示:
事务所应对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年检工作,认真准备各项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年检手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协会将于2022年6月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示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制作“年检专刊”向社会公告。
(五)注册会计师可通过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
联系方式:
年检工作咨询电话:刘云浅 67031194。
邮箱:cqicpa_hyb@qq.com
财务咨询电话:刘卿平 67031022。
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道大道湖霞街6号重庆财政学校B区综合楼601
附件: 附件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