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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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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无形资产——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知识点】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原则
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原则
无形资产初始确认和计量后,在其后使用该项无形资产期间内应以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计量。
(一)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某些无形资产的取得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但如果企业使用资产的预期的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的期限确定其使用寿命。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1.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视为会计估计变更,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