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指导,帮助注册会计师结合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表恰当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提高审计质量,中注协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以下简称问题解答),并于2021年2月2日发布施行。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在有必要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恰当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准确解读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降低其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的信赖程度,从而作出理性的经济决策。保持审计意见类型判断标准的一致性,同时在审计报告中提供更为相关的信息以更好体现审计报告的价值,对提高财务信息有用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有序运行十分重要。
本问题解旨在帮助注册会计师结合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发表恰当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问题解答共涉及六个问题,主要针对注册会计师如何根据相关事项的性质及影响的重大性和广泛性确定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类型,以及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问题解答解释了“重大”和“具有广泛性”的含义和判断标准,针对如何区分“存在重大错报”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一实务难点作出具体指导。此外,问题解答还针对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导致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的影响作出指导。
问题解答根据审计准则制定,为注册会计师如何正确理解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解决实务问题提供细化指导和提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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