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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对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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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审计报告——第七节 比较信息
【知识点】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对应数据
(一)总体要求
1.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在本期仍未解决
(1)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且事项仍未解决,且这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或可能产生的影响仍然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果这些未解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或可能产生的影响仍然重大,但影响程度降低或影响范围缩小,不再具有广泛性,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2)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且事项仍未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3)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且事项未解决,该未解决事项可能与本期数据无关。但是,由于未解决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或可能存在影响,仍需要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上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以前对该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且对应数据未经适当重述或恰当披露
(1)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对应数据,在审计报告中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2)如果存在错报的上期财务报表尚未更正,并且没有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但对应数据已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重述或恰当披露。此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描述这一情况,并提及详细描述该事项的相关披露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
(二)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其他事项段中说明对应数据未经审计。但这种说明并不减轻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期初余额不含有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的责任。
(三)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对应数据出具的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决定提及时,应当在审计报告的其他事项段中说明:
(1)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
(2)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的类型(如果是非无保留意见,还应当说明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理由)。
(3)前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