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是未上市居民企业免税。
被投资企业是未上市居民企业,持股时间大于等于12个月免税;持股时间小于12个月不免税。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给予免税,但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应依法征税。
(4)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②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5)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一)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