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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0-26 15:02:35

【问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B.银行在为单位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知付款人交足存款 

C.单位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款项结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D.委托收款仅限于异地使用 

正确答案:A,C 老师,我把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搞混淆了,请问怎么区分? 

【答疑】

1.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 结算方式。 

2.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办理结算的。 

3.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4. 委托收款是凭借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凭证办理款项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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