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 第二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提示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提示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3】我国税法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进行界定。
【提示1】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提示2】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离境不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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