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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