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程序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核发时间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证书之日起算起)起12个月内(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将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证件照⒉张、《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见附件l)一式两份,交所在企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无偿在1个月内代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经企业初审后,由企业到核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http://www.cettic.gov.cn/或云南省人社厅官网12333公共服务信息查询栏( http://www.ynhrss.gov.cn)/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经企业初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确认意见,按规定程序对参保情况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6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