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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15 15:00:25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

1.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2.提示付款期限 

(1)银行汇票限于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2)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退款或丧失 

(1)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2)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3)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例如,除权判决),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提示】“退款或丧失”要跟出票银行打交道,代理付款行概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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