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组成计税价格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06 17:32:39

【知识点】: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1. 自产自用 

【提示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提示2】计税价格确定原则: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交增值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17% 

应交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