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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1 10:03:26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1)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提示】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⑥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 

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林业系统用地 

①对林区的育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暂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除上述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对林业系统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5)盐场、盐矿用地 

①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6)电力行业用地 

①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②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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