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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医疗期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3 16:00:31

医疗期

1.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期间 

(1)医疗期期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①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②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③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④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⑤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⑥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解释】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期间的计算

实际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期间

计算方法

<10年

<5年

3个月

6个月

≥5年

6个月

12个月

≥10年

<5年

5年≤Y<10年

9个月

15个月

10年≤Y<15年

12个月

18个月

15年≤Y<20年

18个月

24个月

≥20年

24个月

30个月

(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相关链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3.医疗期内的待遇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相关】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金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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