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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务报酬所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4 09:45:52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

1. 征税范围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辨析

个人收入名目

情形

个人所得税处理

营销业绩奖励

对雇员进行奖励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对非雇员进行奖励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董事费、监事费收入

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担任董事、监事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不在该公司任职、受雇的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1)律师事务所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

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个人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新增)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4)有关证券经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①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目前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新增)

2. 税率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3.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次算,每次收入的确定规则:

①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②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应纳税所得额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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