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章节:《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内容来源:东奥黄洁洵老师基础精讲班的讲义
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或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小口诀】“批零烟,租商房,住餐娱”。
(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相关习题练习
【例题1·单选题】甲机械厂2020年度利润总额500万元,实际发生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计算甲机械厂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100×75%
B.500-100
C.500-100×50%
D.500+100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业中,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有( )。
A.住宿和餐饮业
B.烟草制造业
C.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D.房地产业
【答案】ABCD
【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有( )。
A.开发新产品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B.推广新产品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的广告费
C.奖励管理人员支付的奖金
D.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
【答案】AD
【解析】(1)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75%;(2)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