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所得税并不是按会计利润(利润总额)计征的,而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的,所以企业年度亏损不能确定需要缴多少所得税,业务招待费超出税法规定的抵扣标准,超出的部分不可以是税前列支,应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你公司的利润亏损额小于业务招待费超出部分额,假设没有其它调整项目,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则为正数,就应该交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公司的利润亏损额大于或等于业务招待费超出部分额,假设没有其它调整项目,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小于等于0,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亏损弥补的新旧税法处理新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新法对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旧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国税总局下发的《》(国税发[2006]56号)文件则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弥补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投资收益÷(1-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提示:税务机关将在近期开展对连续三年亏损企业的纳税评估,请各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若存在描述情况,请尽快前往税务机关补充申报,按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以免出现更大的损失。以上就是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还需要纳税吗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对此仍感到疑问,可随时与窗口答疑老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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