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免征的增值税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应该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属于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①平时销售时按正常业务做: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②月底把免征增值税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③增值税减免后,销售税金及附加费也要减免,同样转入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了。
免征增值税的物品有那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