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因此,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申报缴税方式汇算清缴一般采取网上申报和前台申报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
企业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期限内,通过各地方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分别填写和报送所适用的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2.前台申报:
纳税人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期限内,填写所适用的申报表,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完成申报,并结清税款。
申报完毕后发现有多交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哦!
退税务必要在三年内办理!申请资料可按各地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