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期间计入原值,是需要计提折旧的。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大修支出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大修支出达到计税基数的50%以上,且修理后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但是,固定资产改造时不需要折旧,因为在改造时,固定资产转移到在建的建设项目,所以不需要折旧。
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凡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铁路大修等)都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也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1、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得出每年的折旧费用。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和提取折旧金额的方法。其理论基础是资产价值的减少是资产使用的函数。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在有效使用年限的早期计提较多的折旧,后期计提较少的折旧。因此,折旧速度相对加快,因此固定资产的成本可以在有效使用寿命内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