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城建、教育税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7-18 10:31:35

城建、教育会计分录

a、销售货物(非消费税应税产品)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b、销售货物(消费税应税产品)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税率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