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条件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的纳税人需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满足其中一条即需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
1.2020年度已预交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2.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徐亚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不过在实际过程中,还有一部分人是可以不参与个税年度汇算清办理的。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实就是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每年5月31日前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有一个专门汇算表格,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把该调整增加的增加,该减少的减少。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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