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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区别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7-03 11:55:50

  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发行后一定时期内,发行公司能够以特定赎回价格收回的优先股。从某种意义上说,普通股是永久性的,因为它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并存。但可赎回优先股不具备这种性质,在股票发行时可以根据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时间内注销。

  不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发行后不能按规定赎回的优先股。该股票一旦被投资者认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股份公司赎回。此类股份的发行保证了公司资本的长期稳定。

  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区别

  可赎回优先股有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两种。

  强制赎回:强制赎回,即股份公司发行股份时是否有赎回权。一旦公司决定按照规定的条件赎回股份,股东别无选择,只能偿还股份。股东没有主动权。

  任意赎回是指股东有权向公司要求赎回。股东逾期不愿意继续持股的,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照赎回条款回购。

  不可赎回优先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赎回。还有一种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发行后其持有人不得转换为其他种类的股票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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