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该项目反映了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也是新利润表上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依据。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便是其在该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前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需要计入当期损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其历史成本。
那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到底应该如何计算呢?
其公式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表日当天的公允价值-上一个报表日(或首次入账日)的公允价值
(通俗来讲,就是拿现在的公允价值-最近一次的公允价值)
我们来看到一个例子:20X1年5月10日,老王公司买了A上市公司股票,股票购买日公允价值为100万,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X1年6月30日,A上市公司股票跌到了95万,则6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5-100=-5;
2021年21月31日,该股票涨到了98万,则12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8-95=3;
20X1年全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