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担保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0-21 10:48:38
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指的是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又要求债务人为自己提供担保的行为,说白了就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举个例子,假设A公司向B公司借款,B公司担心自己后续无法将款项收回,于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因此A公司找到C公司为其担保,之后C公司也担心自己后续万一承担了担保责任无法得到清偿,于是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此时A公司提供的担保就称之为反担保。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三种,保证、抵押和质押。保证指的是由非债务人提供保证,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利找保证人进行追偿。抵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拿相关财产进行担保,无需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利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对拍卖、变卖款项进行优先受偿。而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相关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利将质物进行拍卖、变卖,对拍卖、变卖款项进行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用于抵押或质押。抵押物必须是当事人拥有所有权,能够合法处置的资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等是不能进行抵押的。质押由于需要转移占有,因此必须是可以移动的资产,不可移动的不动产不能作为质物。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