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汇算清缴放哪个科目?
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1、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放映;
2、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社保(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1.单位负担部分(按工资总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样)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个人部分
付工资时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住房公积金汇算清缴所得税时怎样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的扣除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1]3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可在税前扣除."同时,该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超过规定标准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故,在12%的范围内可以税前据实扣除,但超过12%的部分应作为工资标准,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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