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根据预估工资给职工代扣和缴纳个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因此,公司未支付工资给员工,不可以按照预估的工资来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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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大概的流程如下:
1、发工资前,计算员工实发金额及税金。
2、月初时,根据税金信息在地税网上做综合申报
3、完成申报后,打印缴款书(去银行缴款)
4、做个税的明细申报
5、检查明细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缴款金额相符)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为税务部门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
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扣缴义务。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定额负担税款、全额负担税款和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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