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附加税怎么算?
A:附加税,顾名思义就是在正税身上附加出来的,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城建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建税根据地区的不同,税率也不同,一般规定市区税率为7%、县和城镇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教育附加税率为3%。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2%缴纳。
举个简单的栗子:xx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分别是:
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
应交的地方教育费附加=(430+70)×2%=10(万元)
要注意,如果“实缴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一般都要缴纳附加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