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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22 15:02:07

仲裁调解的规定是什么

 

一、仲裁的相关规定

仲裁的不公开进行(自愿原则):

(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仲裁调解和仲裁和解的区分

项目

具体规定

仲裁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2)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3)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提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和解

(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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