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的规定是什么
一、仲裁的相关规定
仲裁的不公开进行(自愿原则):
(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仲裁调解和仲裁和解的区分
项目 |
具体规定 |
仲裁调解 |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2)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3)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提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仲裁和解 |
(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