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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水电费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4-16 14:17:50
共用水电费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税总局2018年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发生的支出,如果采取的是分摊方式,那么分摊原则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并且凭借发票复印件、分割单以及相应的分摊协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企业在租赁办公、生产用房时支付的水电、燃气费等,如果出租方给承租方开具了发票,可以直接以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出租方没有开具发票,而是以分摊方式,则承租方可以凭借出租方出具的发票和分割单为税前扣除依据,汇算清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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