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顾某的个体餐馆2019年2月开业,一直未申报纳税,其主管税务机关几次通知其申报,其拒不申报。2019年10月14日其主管税务机关稽查核定该餐馆欠缴税款10万元,于2019年10月17日作出补交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20万元的决定,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顾某认为罚款过重,于2019年10月27日仅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并于同年11月14日以自己的名义,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要求:(1)顾某的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顾某应于多长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参考答案
(1)处罚正确。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构成了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本题中税务机关的处罚是正确的。
(2)顾某应当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