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2020年1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李某2019年11月购买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20000股,本月全部转让,同时本月取得甲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40000元。
(2)在某报刊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500000元。
(3)将自己使用过7年的唯一住房对外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100万元,购进该住房时支付价款7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7万元。
(4)将自己小说的手稿复印件进行拍卖,取得的拍卖所得300000元。
要求:(1)李某业务1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2)李某业务2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3)李某业务3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4)李某业务4应按哪类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李某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50%×20%=4000(元),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2)李某取得稿酬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00×(1-20%)×70%×20%=56000(元)。
(3)转让个人5年的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0×(1-20%)×20%=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