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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汇兑损失及业务招待费
汇兑损失及业务招待费
一、汇兑损失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人民币升值,肯定有汇兑损失,但不会考综合题)
二、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业务招待费等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业务招待费” “请谁吃、多少个人吃、证明人是谁、陪吃人是谁” 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
【案例】企业当年销售收入1000元,王经理请采购员吃了包方便面花了10元钱。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等扣除采用“双限额”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1000元,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元)。
分两种情况: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元:10×60%=6(元);税前可扣除5元;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8元:8×60%=4.8(元);税前可扣除4.8元。
【解释】(三进三出)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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