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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基础考点:征税对象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5 16:15:42

【内容导航】: 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二章19讲 征税对象 

【知识点】: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第一节 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了解) 

1.实行分类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提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模式:先分类,再计算 

1.分类所得税征收模式 

2.综合所得税征收模式 

3.混合所得税征收模式 

第二节 征税对象(11类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九、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①工资、薪金、奖金。

②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年终加薪和一次取得年终奖金,原则上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

③津贴补贴。 

【解释】重点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 

2.津贴的征免界限(反向列举)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解释】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释】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劳动分红,是劳动性所得;股份分红,是资本利得性所得,前者属于工资薪金,后者属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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