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5 15:55:34

【内容导航】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1)当期无购进免税原材料,“五步退税法”: 

①“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案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企业总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款51万元,已经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取得价款200万元。
【答案】“剔税”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考点精要】 1. “剔”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需要调增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

 2. 进成本影响企业所得税。 

②“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数额) 大于0:本期应纳税额(先免再抵不退后交); 小于0:进入下一步。

【案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企业总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款51万元,已经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取得价款200万元。
【答案】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0+200×17%-(300×17%-8)=-9(万元)。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