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4 14:50:36

【内容导航】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1.纳税人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第一步: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 

第二步:申报纳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 

2.老项目、甲供、清包三项建筑服务可选简易计税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解释】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其他个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解释】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纳税人资格类型 施工类型 预缴 申报 发票开具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 总包方 一般计税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差额÷(1+11%)×2% 全额申报,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1%)×11%-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自开 自开
简易计税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差额÷(1+3%)×3% 增值税=差额÷(1+3%)×3%-已预缴税款
纳税人资格类型 施工类型 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申报 发票开具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总包方 简易计税 差额÷(1+3%)×3% 差额申报,3%征收率,扣减预缴 自开或代开 代开
其他个人 不适用本办法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申报纳税,3%征收率 代开 代开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