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东明公司与东大公司签订了一项销售合同,合同约定,2014年3月31日,东明公司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东大公司销售一批服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13年由于生产该服装的布料价格上涨,导致其生产成本上升为600万元。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该批服装的售价为680万元。至2013年年末,东明公司已经生产出该服装,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东明公司应选择执行合同,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B、东明公司应选择执行合同,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0万元
C、东明公司应选择不执行合同,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
D、东明公司应选择不执行合同,确认预计负债15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处理。 首先需要判断东明公司是否应该选择执行合同。 执行合同损失=600-500=100(万元);不执行合同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损失=500×30%=150(万元),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获利金额=680-600=80(万元),不执行合同的损失=150-80=70(万元);执行合同损失大于不执行合同损失,东明公司应该选择不执行合同,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150 贷:预计负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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