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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26 10:46:13

单选题 

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公司法规定了一些人格否认制度,下列关于该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也是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责任 

D、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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