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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行政诉讼的原告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26 10:30:10

单选题 

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认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侵害了外方的合法权益,单独以外方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不能受理,因为外方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原告。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本案中合资企业的外方有权单独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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