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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印发《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7 14:48:09

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近日,税务总局决定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在2021年4月份深入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了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中税协决定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安排,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全国税务师行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紧扣“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税务师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特点,理解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党委、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和中税协有关要求,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紧紧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积极宣传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便民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和成效,宣传税务师行业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广泛展示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为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税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

(一) 举办“‘党旗飘扬’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活动”

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和中税协举办“‘党旗飘扬’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面向税务师行业广大党员、工作者,以及税务干部、纳税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主体内容是以征文形式讲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发展成就以及行业从业者的感人故事,展示行业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优秀作品将在《注册税务师》杂志上发表。投稿邮箱为edit@cctaa.cn,标题注明“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各地方税协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积极组织本地区业内外人士参加本次征文。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等可先行汇总征文,之后集体报送。

(二)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

在税务总局办公厅、纳税服务司、宣传中心指导下,中税协、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将在4月上旬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采取互联网线上答题的形式。活动启动后,参赛者可登录中税协官方网站(www.cctaa.cn)或中税协微信公众号(CCTAAWX)的“知识竞赛”页面,进行实名注册、答题。

各地方税协要主动向税务机关汇报,争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活动;认真组织本地区从业人员参与;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纳税人、缴费人和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与,扩大税法知识普及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服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活动

各地方税协要继续按照《税务师行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工作方案》(中税协发〔2020〕5号)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的招募和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以实操培训、公益活动、对接帮扶等多种形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手段,帮助纳税人完成好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靠前指挥

各地方税协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组织本地区行业宣传活动。在税收宣传月中,要集中举办社会影响范围广,能够切实服务纳税人、满足纳税人涉税需求的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加认识和理解税收工作,更加了解和认同税务师行业,进一步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各地方税协要主动向本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报活动计划,争取支持,做好配合,发挥协同效应。各地方税协领导要压实责任,靠前指挥,到一线指导各项行业宣传工作。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各地方税协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发挥各种传媒优势,借船出海,扩大行业宣传效果;利用好媒体平台,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产品。

(三)把握方向,及时反馈

各地方税协在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中,要注意遵循国家的大政方针,遵守宣传纪律,把握舆论方向,同时做细做好活动预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各地方税协要认真总结,及时汇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对于思路新颖、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活动和做法,中税协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注册税务师》上进行专题报道。

 中税协宣传编辑部联系人:佟钧,办公电话:68413988—8804。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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