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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_《税法二》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13 14:30:53

【学员提问】 老师你好!能否归纳一下视同销售中,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中那些在会计上确认收入,那些不需要确认收入,只是在企业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考呀呀答疑】 您可以结合下表的内容理解下: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消费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销售,征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不征(金银首饰除外)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不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视同销售,征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一般不征(批发环节的卷烟、零售环节的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除外)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视同销售,征(注意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不视同销售,不征 不征(注意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
(11)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征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视同销售,征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视同销售,征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视同销售,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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