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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体法六要素_《税法一》预习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4 1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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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要素

基本知识点

纳税人

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课税对象

①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分税种的重要标志

②税目(质)与税基(量)

税率

算税的尺度,代表课税深度。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减税、免税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纳税环节

商品税:流通环节;资源税:生产环节;所得税:分配环节等

纳税期限

按期(增值税、消费税)、按次(车辆购置税)、按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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