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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要素 |
基本知识点 |
纳税人 |
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
课税对象 |
①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分税种的重要标志 ②税目(质)与税基(量) |
税率 |
算税的尺度,代表课税深度。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
减税、免税 |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
纳税环节 |
商品税:流通环节;资源税:生产环节;所得税:分配环节等 |
纳税期限 |
按期(增值税、消费税)、按次(车辆购置税)、按年(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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