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21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权利的分类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2 14:08:57

民事权利的分类

知识点

1.以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性质为标准

分类 主要内容
人身权 ①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②身份权,如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③与其主体不可分离,故无从转让
财产权 ①如物权、准物权、债权和继承权
②可以转让,除非特别禁止
知识产权 ①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②客体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智慧产品,如作品、专利发明、商标设计等
成员权 基于成员资格而产生,如股权、表决权、知情权、盈利分配权等

2.以民事权利的作用方式为标准

分类 主要内容 举例
支配权 ①是对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②仅凭权利人单方的意思即可实现,无须义务人的积极行为相配合
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
请求权 ①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②请求权的内容须借助于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
③同一客体上可成立两个以上的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
形成权 是指依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承(追)认权、同意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终止权
抗辩权 抗辩权的效力在于暂时或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效力发生,从而使抗辩权人能够拒绝对相对人履行义务 先诉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时效抗辩权

3.以权利实现方式为标准

分类 主要内容 举例
绝对权 无须他人协助,即可行使、实现的权利 物权、人格权
相对权 须借助他人的协助,方可实现的权利 债权

4.以权利效力所及范围为标准

分类 主要内容 举例
对世权 能够请求不特定的一般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
对人权 仅能请求特定的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

5.以权利可否与主体分离为标准划分

分类 主要内容 举例
专属权 只能由权利主体本人享有或行使的权利 人格权、身份权、居住权
非专属权 非专属于特定的主体,可以与权利主体分离的权利。可以让与和继承 物权、债权等一般财产权

6.以权利相互间的依存关系为标准

分类 主要内容 举例
主权利 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权利中,不依赖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 在有担保的债权中,担保权相对于其所担保的债权而言是从权利,而被担保的债权则是主权利
从权利 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权利中,须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其存在的前提

【考点指引】考察民事权利按不同标准的分类。

经典例题

【例题 单选题】下列民事权利中,既属于财产权又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名誉权

B.配偶权

C.亲属权

D.债权

【答案】D。解析:选项ABC:属于人身权。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