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0万元未按期付款,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2月20日,一审判决甲公司全额支付货款,并支付货款延付期间利息3万元,此外还应承担诉讼费用2万元,三项合计205万元。甲公司不服,认为乙公司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原合同,反诉乙公司并提出索赔金额6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审理中。当甲公司有充分理由说明很可能胜诉时,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确认预计负债205万元,披露或有资产60万元
B、确认预计负债5万元,披露或有资产60万元
C、确认预计负债145万元
D、确认预计负债5万元,确认其他应收款60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未决诉讼的处理。 法院已经判决甲公司全额支付货款205万元,其中货款为200万元,应将诉讼费及罚息5万元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很可能收到的索赔金额应作为或有资产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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