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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高频考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4 15:03:43

【知识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折旧年限的其它规定(重要) 

(1)会计上提取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折旧按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2)税法加速折旧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3)会计年限<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差额部分纳税调增;会计年限已满,税法最低年限未到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尚未足额扣除的折旧可在剩余年限继续扣除。 

(4)会计年限>税法最低折旧年限,按会计年限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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