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直接法:先算增值额后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即:
应纳增值税额=法定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其中,若以加法计算法定增值额,
则法定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金额。
若以减法计算法定增值额,
则法定增值额=本期应税销售额-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项目金额。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不是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销售行为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扣除上一道环节的已纳税款。该方法简便易行、计算准确、适用广泛,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我国也是采用间接法。
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增值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法定扣除项目已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